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概述(连载)
刘延祥
9、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应当实行以市场+服务的运作模式
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基础在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是主体力量,同时涉及多领域、多行业,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由多个环节形成的 一个产业链条。这个链条连接得牢固,富硒农产品产业就能够顺利发展,反之就会受到影响。连接这个链条的主要因素就是“运作模式”。
在我们发布的《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方案》以及配套文件中,提出了以市场化运作为主,辅以无偿的技术、信息服务和行业协调的综合运作模式,经过几年来的实践,是目前发展新兴高端产业比较成功的运作模式。
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是,谁投资谁受益,公平竞争,追求利益最大化,以经济利益引导产业经济的发展,这是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的总体方向。但是,农民是在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以后,才在法律赋予的宽松条件下,以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身份取得了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地位资格。新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初建时期,存在缺乏人才,缺少技术,没有市场,资金不足等诸多制约发展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对参与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的农民合作社单纯依靠市场化运作“不出钱,办不成事”就会阻碍事业发展的。 我们富硒农产品专业委员会采取的方针是,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偿提供富硒农产品生产技术和其他农业先进技术,无偿提供市场信息,无偿推介质量可靠、价格公道的农业投入品。另外我们积极发挥社团组织的行业协调作用,做好农民合作社一家想办而办不了的事。例如集资开办宣传阵地,每个农民合作社仅出资500元就办起了全国唯一的富硒农产品专业性综合性网站;再如每年在恰当的时机召开富硒农产品营销商谈会,为产销双方面对面业务洽谈提供一个平台,每个单位包括食宿费在内只出资200元。以上这些服务措施大幅度降低了各相关单位宣传、推销、采购费用,提高了效率,同时相互交流了信息,也学习了先进管理经验。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效益最大化”。
我们所说的市场化运作为主,还包括以下两项内容:一是维护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经营管理自主权。二是扶持品牌农业发展,鼓励诚信经营,揭露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总之,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在目前主要是采取市场+技术服务+行业协调的运作模式,加强行业合作,发挥产业优势,节省投入,提高效率,促进发展,实现共盈的目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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