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概述(连载)
刘延祥
7、富硒农产品的市场运作
富硒农产品的市场运作是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的重点。制定市场运作规划,积极培育富硒农产品的市场运行体系,促使富硒农产品市场健康发展,避免因无序竞争而损害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是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
首先明确富硒农产品的定位。食用富硒农产品是适应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而诞生的高品质、高科技含量的食品。它对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发挥积极的作用。所以,应该明确如下定位:
1)产品品质定位:绿色富硒,安全、优质、健康的食品。
2)产品销售对象定位:以满足富裕起来的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为出发点,面向中、高消费群体和特殊消费群体(如老年人、乳母、慢性病患者,经常生活、工作在污染环境中的群体等)。
3)市场定位:以实行大型商业超市专柜经营、专卖店经营为主,以方便群众购买,维护市场秩序。同时注意开发礼品、团购市场。
4)价格定位:鉴于当前农产品价位偏低的实际,考虑到生产成本和鼓励农民生产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等因素, 富硒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应为同类同质量普通农产品的2.-3倍为宜(具体运作中,应当把利润的大头让利于经营者)。
为了体现富硒农产品的价值和有利于建立富硒农产品的公信力,让消费者买着放心,吃着安心。富硒农产品市场运作应实行如下方式和措施:
第一、规范产品。富硒农产品生产中必须达到绿色要求,销售前必须随机抽样检测硒含量,并将检验结果在包装的显眼位置明示,没有包装的产品也要在销售告示牌上或产品说明书标明。标明富硒农产品的硒含量是让消费者辨别真伪的有效方法,也是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
第二、实行品牌战略。品牌产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一是注册了品牌自然要创立品牌,树立品牌形象,进行自我质量约束;二是品牌产品能够受到法律保护;三是品牌产品有利于取得消费者认可,有利于市场竞争。仁风牌西瓜,烟宝牌苹果等品牌农产品都带来了很好的销售效果,也说明实行品牌农产品战略对于发展特色农业、安全优质农产品的重要意义。
第三、实行与产品定位相适应的销售方式。绿色富硒食用农产品是高档食品,现阶段拟采取与大型商业超市合作设立销售专柜经营和建立富硒食品专营店经营的方式,便于群众购买,以促进销售。各生产基地应当运用国家提倡农超对接的政策,主动与大型商超进行联系,尽快熟悉商超的运行规则,把富硒产品摆上商超的柜台。同时,也不要放弃礼品市场。中国是礼仪之邦,礼品市场将会是较长时期内比较繁荣的市场。在当前绿色富硒农产品所占比例并不大的情况下,暂时不应考虑进入批发市场。
第四、实行公示和合格证书制度很有必要。凡是我们技术帮助的各基地生产的富硒农产品经检验合格后,都出具“富硒农产品合格证明书”,并由山东省星火科技服务基地建设办公室和山东省微量元素科学研究会富硒农产品专业委员会联名在《山东富硒农产品网》站进行公示。既宣传了各基地生产的富硒农产品,又告知广大消费者这些产品是经过检验证明合格的富硒农产品。同时,我们还制作了全省统一的富硒产品防伪标识,该防伪标知只向产品检验合格的生产基地供应,分别粘贴在大型瓜果(如苹果、梨、西瓜、香瓜等)和包装物上。实行这些措施,一方面可以保护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起到保护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正常运行的作用。
第五、农业生产经营者要转变观念。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物资比较充裕,人们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要改变“我生产什么,卖什么,消费者就吃什么”的观念,要转变为根据消费者需要安排生产和销售的观念,要主动适应市场。进而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产品观念,树立商品观念。市场经济体制,只有商品才能够带来效益。
总之,绿色富硒农产品市场运作是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的重要环节,我们已经制定了《富硒农产品市场管理制度》希望各富硒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富硒基地在制度范围内尽最大可能统一质量标准,统一销售口径,加大自我保护力度,维护特色富硒食用农产品市场秩序,象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富硒农产品的质量信誉。采取一切措施树立富硒农产品的公信力。富硒农产品的公信力树立之日就是富硒产业发达之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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