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NJX
团体标准
T/SDNJX 1—2019
十六类富硒食品和富硒农产品硒含量要求
Selenium Content Requirements for Sixteen
Selenium-rich Foods and Selenium-rich Agricultural Products
2019 - ×× - ××发布
2019 - ×× - ××实施
山东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标准化协会、济南富硒农产品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棘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南远大硒谷农业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新泰市鸿福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滨州市红太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星技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东营市盈源肥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鑫玉生猪产销专业合作社、乳山市格林弘卓农牧生态园、潍坊市硒泉盛潍坊硒泉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平度高戈庄富硒农产品种植加工专业合作社、济南仁风照文富硒瓜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莒县馨禾富硒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秀红、边建朝、董昭和、刘延祥、祝丽香、王龙、王成增、王保举、张召文、刘希聚、刘同强、刘玉泉、刘致纲、陈乐顺、李书宽、解公绪、邓方玉、衣明飞、于洪亮、吕洁。
十六类富硒食品和富硒农产品硒含量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十六类富硒食品和富硒农产品的术语和定义、硒含量指标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和标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十六类富硒食品和富硒农产品中硒含量的要求,不适用于饮用水、食盐及非食用物质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09.93-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5490-201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T 6543-2008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富硒农产品
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自然富集硒或通过饲喂富硒饲料而产出的肉、蛋等动物食品,且产品中可食部分硒含量符合本标准规定范围内的农产品。
3.2
富硒食品
以富硒食用农产品为原料加工而成,硒含量符合本标准规定范围内的食品。
3.3
富硒食品硒含量
食品中的硒含量不低于或超出本标准界定指标。
4 硒含量指标要求
富硒农产品和富硒食品中硒含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富硒农产品和富硒食品中硒含量指标
序号 |
项目 |
硒(se)
Ug/kg或ug/L |
试验方法 |
1 |
粮食(成品粮)及制品 |
150-500 |
GB/T5009.93-2017 |
2 |
油料(花生、大豆、芝麻等) |
150-500 |
3 |
油料制品(包括但不限于烤花生、五香花生米、花生酱、芝麻酱、豆瓣酱等) |
150-500 |
4 |
鲜蔬菜 |
15-100 |
5 |
干菜类(包括但不限于干豆角、茄干、萝卜干、干辣椒、干黄花菜等) |
100-500 |
6 |
芋薯类(包括但不限于甘薯、山药、芋头、生姜等) |
15-150 |
7 |
水 果 |
15-100 |
8 |
果品加工品(包括但不限于枣、葡萄干、果脯等) |
100-300 |
9 |
干果类(包括但不限于核桃、榛子、炒板栗等) |
100-500 |
10 |
畜禽肉 |
250-500 |
11 |
禽蛋 |
250-500 |
12 |
果 酒 类(包括但不限于米酒、啤酒)&, amp;, amp;, lt;,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9pt; mso-font-kerning: 1.0000pt"> |
75-200 |
13 |
饮料类(包括但不限于豆汁、果汁、花生露等) |
75-150 |
14 |
液态调料(包括但不限于酱油、食醋等) |
75-200 |
15 |
植物性食用油 |
50-500 |
16 |
食用菌 |
干基 |
150-1000 |
湿基 |
30-150 |
第1、2、3项的粮食、油料及油料制品为水分不超过16%的食品。
第5、8、9项干菜类、果品加工品、干果类为水分不超过25%的蔬菜、果品及其制品。 |
5 试验方法
富硒食品中硒含量按照GB/T5009.93-2017规定的方法检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的一般规则
按GB/T 5490-2010的规定。
6.2 检验批
同种类、同产地、同收获期、同加工批次、同储存单元和同运输单元的产品为同一批。
6.3 判定规则
6.3.1 检验结果硒含量符合表1要求的,为富硒食品;
6.3.2 检验结果硒含量低于表1下限要求的,为非富硒食品;
6.3.3 检验结果硒含量高于表1上限要求的,为含硒超标食品;
6.3.4 初次检验不合格时,可以申请已取的留样部分重新检验,以复检结果为准。
7 标签、标识
7.1 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标识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7.2 应在包装物正面显眼的位置标注产品名称(富硒ⅹⅹ)、硒含量数值,单位为µg/kg或µg/L、生产单位名称和生产日期。
7.3 不使用包装物的富硒食用农产品可将硒含量在产品说明书中列单行标注。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外包装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
8.2 运输
8.2.1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8.2.2 搬动和运输过程应防止受潮、暴晒、雨淋、挤压,保持包装完好无损。
8.3 贮存
8.3.1 产品应贮存于整洁、干燥的成品库中。
8.3.2 纸箱包装的产品应在离地10cm,离墙20cm处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合贮存。
以下word版本原件
十六类富硒食品和富硒农产品硒含量要求(6.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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