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省富硒农产品产业推向更高的发展阶段
张召文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今天召开的全省富硒农产品产销对接会议上,李志全会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我们的老领导董厅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供需双方的代表做了发言。大家看得出来,我们这次全省富硒农产品产销对接会议,比以往召开的产销对接会议,质量、层次都高出一筹,尤其是济南报业集团山东舜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到富硒农产品经营行列,会利用媒体优势扩大宣传,加快富硒食品科技知识的普及,会提高居民对富硒食品的认知和认可度,就会推动富硒农产品销售体系建设的速度,一定会给富硒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带来效益。
今天的富硒农产品产销对接大会,把供需双方结合在一起,携起手来共同开发富硒食品市场,增大了富硒农产品行业的力量。还会带动一大批产销企业和合作社加入到我们的富硒团队,促进全省的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向纵深发展。
下面,借此机会,我代表山东农技协富硒农产品专业委员会和济南富硒农产品协会讲几项具体意见:
一、认清全国富硒农产品产业发展的形式,把握好发展方向,依靠团队的力量,把我省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推向新的高度。
由于全国富硒农业推广多年的基础和近几年国家提倡发展“功能农业”的带动,现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 “富硒热”。有的省(湖南、广西)、市、县政府把发展富硒农产品产业当作农业发展的重点发展方向。北京若干国家级社团组织成立了富硒食品专业委员会,今年北京这些“国字号”的专业委员会,召开的全国性富硒会议就有3-4家。社会资本正在向富硒食品行业聚集,富硒农产品生产、加工规模正在迅速扩大,富硒食品销售体系也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富硒热”加快了富硒农产品技术知识的普及;富硒农产品产业的春天就要到来。
但是,“富硒热”也是“双刃剑”,“富硒热”也伴生了“富硒乱”、假冒伪劣等各种不和谐的因素并随之膨胀。例如有一个组织就利用“国字号”富硒委的名义,以颁发“富硒食品标识”的名义敛钱。只要交上一万多元的会费,即可发给 “富硒食品标识”。不管富硒食品做的如何,贴上“富硒食品标识”就当富硒卖,使假冒伪劣产品披上“合法”的外衣,去欺骗消费者,这样只会加剧富硒食品市场的乱象。
还有的受利益趋势,制售假硒肥、推广伪技术,前几年出现了“有机硒肥”、“纳米硒肥”,现在又出现了“离子硒肥”、“活性硒肥”。有的打着某某院校、某某专家的名义,制假售假,五花八门。面对这些形形色色的乱象,我们如果没有清醒的认识,不好好把握发展方向,就可能偏离发展方向,使富硒农产品产业遭受严重的挫折,也会影响各老富硒基地的发展,对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理直气壮的防控假冒伪劣,绝不能 “随波逐流”。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的贯彻“绿色富硒、规范管理、诚信经营、有序发展”的总方针。使我们辛苦十几年发展起来的富硒农产品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下去。
如何贯彻我们规定的总方针?我提出如下几项意见,供大家参考:
1、要充分发挥专业团队的作用,现在我们有山东农技协富硒农产品专业委员会,济南富硒农产品协会,在八个地区设立了技术服务站,巨野、蓬莱、沂源、费县等县还建立了富硒农产品协会,潍坊成立了富硒农产品产业联盟,这些组织都是富硒农产品产业的专业团队。这些团队都在贯彻执行《山东省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实施方案》,都在山东农技协富硒委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富硒专业社团组织,是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控机构,也是行业自律组织。社团组织要主动工作,发挥作用,各会员单位和会员要自觉维护专业社团组织建设和信誉。紧紧依靠团队的力量,充分发挥团队的平台作用,是克服技术和业务信息弱势、少走弯路,避免“假冒伪劣”干扰的重要条件。
2、坚定不移的坚持“绿色富硒”,严格实施 “规范管理”的措施。
我们组织开展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的核心目标就是,规模化、规范化的向市场供应安全、优质、健康的具有补硒功能的食品,为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做贡献,在此基础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合作社和企业发展。这就是我们的发展方向,我们永远不可迷失方向。
我们说的规范管理,是指规范富硒基地建设,规范富硒技术管理,规范富硒产品管理,规范富硒食品销售管理。规范管理的目标是保障每一个基地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富硒(安全优质)的要求, 只有规范管理才能够保障“绿色富硒”、才能够为“诚信经营”打下基础。
“诚信经营”通俗的说,就是不以次充好,不短斤少两,不拖欠货款,不欺骗用户,信守合同,信守承诺。我们必须明白,只有规范管理,诚信经营,才能够树立公信力。
当然,各单位还要创立品牌、维护品牌,树立品牌信誉,帮助维护经营者的市场秩序。供需双方要共同创造和维护富硒食品的公信力,公信力树立起来了,效益就会随之而来。
对于规范管理,我们已经发布了《山东富硒农产品产业管理制度规范》,已经发到各会员单位,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3、我们将继续实行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例如:
对合格富硒农产品的公示制度;对合格富硒农产品出具“质量合格证书”制度;向经营者推荐合格富硒农产品制度等。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向经营者推荐的产品,不仅是符合绿色富硒质量要求的,还是生产有规模、管理比较规范、诚实守信的单位。我们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否则我们的专业社团组织也会失去公信力。
4、积极推行富硒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实行食品质量追溯,已经写进了《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文件,各级政府都在抓这件事。现在看来,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已经是必须实行的一项制度。另一方面,追溯制既可以给消费者以更多的知情权,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提振市场信心;同时追溯是进行自我保护,防控假冒伪劣的有效措施,还可以倒逼生产单位实行精细化管理,使粗放的管理模式难以为继,随着追溯制度的实行,那些不实行追溯制度的将失去市场。
我们2013年就制定了实行追溯制度的方案,并先后有十几家单位对自己的产品实行了可追溯,但是由于认识不到位和有的经营者怕消费者了解供货单位的信息而不愿意追溯等原因,一些单位没有坚持下去。
我们的技术合作单位——山东科润信息公司在质量追溯行业越来越有影响力,并受到汪洋副总理的重视。他们技术先进,价格合理,希望各生产单位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明年凡是够规模、够条件的都要实行追溯制度。
如果当地政府有政策扶持或统一建立追溯平台可以积极参加,如果当地没有政策扶持,就要参加我们富硒委与科润公司合作建设的质量追溯平台。
对追溯制,已经到了非实行不可的时候,请大家一定引起高度重视。
5、要加强宣传意识,抢占舆论阵地。当前最便捷,最省钱的一种宣传模式,就是微信。微信的群体已经远远超过了其他媒体,当然微信的公信力与报纸电视还没法比,但是它受众群体大,是不可忽视的宣传阵地。现在我们组织内已经建立了多个富硒微信群,有的地方办的很活跃,对宣传富硒技术知识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建议各技术服务站都要建立自己的富硒微信群,尽量扩大受众面,建立经常不断地富硒食品专业宣传阵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群力发布富硒专业技术知识。
在富硒食品宣传方面,要注意把硒的作用和富硒食品的作用区别宣传,要拿捏好分寸,不要把食品宣传成药品。不要扩大富硒食品的医疗作用。要坚持规范宣传。
二、关于组团参加2017北京硒博会的问题
自从2010年我们组织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以来,我们已经先后 七次组团参加展销活动。其中组团进京两次,在济南两次,在青岛、临沂、东营各一次。
从以往组团参展的情况看,集体参展,声势大,效果好,费用相对低一些,便于争取利益,而且可以相互照顾。通过多次集体参展活动已经为我们山东富硒食品赢得了良好的市场信誉。
明年4月参加北京富硒展,对于食品加工企业、苹果储存企业都是很好的机遇, 承办方已经承诺对我们组团给予特别优惠,每个标准展位5900元,是他们报价的55%。如果两个单位合租一个展位,每家只需2950元,这在北京参展已经是多年来最便宜的了。
在全国富硒热的背景下,我们认为通过参展,广泛接触客商,对于抢占国内富硒食品市场尤其是抢占首都富硒食品市场还是有益的。济南仁风照文富硒瓜果合作社已经报名缴费预订了展位,组团参展通知和承办单位邀请函已经发给大家,请大家回去后认真研究,早做安排,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决定。如果确定参加,尽早向富硒委办公室报名。
三、关于本次供需双方业务合作的基本要求
本次富硒食品产销对接会的目的,就是为供需双方的业务合作提供便利。对供需双方合作的基本要求是,双方努力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可靠的富硒食品,同时做到按时、按数量和质量要求将产品交到消费者手中。在此基础上双方实现互利共赢。
搞好本次业务合作,双方都要树立经营战略思想,不要看一笔买卖的效益,要看规模经营和今后经营的效益。
在业务合作中,双方要及时沟通,既要明确责任 ,也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开拓市场,共同保护市场,坚决杜绝制假、售假和以次充好行为。我们也将履行监督责任。我想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把富硒食品销售体系建设的工作做好,做大。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2016年12月28日
《张召文在大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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