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山东农技协《关于会员示范单位命名及授牌
管理的办法》的实施意见
为了对全省富硒农产品基地实行规范的管理、服务,推进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有序健康的发展,树立富硒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的形象,对山东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发布的《关于会员示范单位命名及授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会员示范单位命名及授牌管理办法》是山东农技协对会员单位和富硒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实行规范管理的一项具体措施,我们要积极贯彻,认真落实。授牌管理并同时实行在《山东科技报》和相应的网站公示的制度,对于扩大富硒基地的影响,推动全省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的进程具有积极意义。各富硒技术服务站、各富硒农产品技术协会(联盟)和各位技术专家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作好宣传和审核把关工作,并将《办法》传达到各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单位。
二、 要严格执行对富硒基地建设单位授牌的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富硒农产品产业化开发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
2、为山东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富硒农产品专业委员会的单位会员;已经入会的单位,认真履行会员义务。
3、富硒基地生产规模:富硒果菜面积50亩以上,大田作物富硒农产品的种植面积300亩以上。
4、当年生产的富硒农产品硒含量检测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绿色(无公害)要求。
5、本单位有愿意授牌的意愿,并写出申请。
三、授牌程序
1、各富硒技术服务站(未设服务站的区域富硒技术专家)市、县级富硒农产品产业协会(联盟)要将农技协制定的《办法》发给建设富硒农产品基地的单位;并要求符合授牌条件单位按照要求申报材料,并写出同意授牌的推荐信一并报山东农技协富硒委办公室。
对于富硒委直接服务的富硒农产品基地建设单位,可由申报单位直接将申请材料报山东农技协富硒委办公室。
2、山东农技协富硒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过关后,通知申请单位编写本单位及产品简介(300-500字)及能够反映本单位和本单位富硒农产品的照片(用于公示),同时将公示费汇入富硒委指定账号。
3、对于原来由山东农技协富硒委已经授牌的单位,今年继续建设富硒农产品基地并符合授牌条件的,本单位愿意授牌、公示的,也可仿照上述办法办理。
4、对上报材料齐全,初审合格的,由富硒委统一报山东农技协秘书处办理。
三、申请授牌单位需提交如下材料:
1、山东省功能农业创新发展单位挂牌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年度富硒农产品的硒含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单位和富硒农产品简介(300-500字)及相关照片;
5、本单位或本单位产品获取市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例如:绿色产品证书、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合作社、龙头企业等)。
6、本年度产品的质量安全(无公害)检测报告。
1-4项为必报材料。
四、其他意见:
1、凡是授牌单位,同时在《山东富硒农产品网》进行公示;对于不再建设富硒农产品基地或制假售假的单位,在《山东富硒农产品网》公示取消其已授予的荣誉称号。
2、执行本《办法》后,不再以山东农技协富硒委的名义授牌。对于特殊情况的,单独请示农技协后个别办理。
3、为了减轻单位负担,凡是市、县级富硒产业协会(联盟)的会员单位,今年6月1日以后加入山东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富硒农产品专业委员会为单位会员的(包括老会员单位今年6月1日后足额续交会费的)返还30%给市、县级富硒协会(联盟),建议市、县级富硒协会(联盟)给予开具单位会员证书,不再重复收取会费。
4、以上《意见》业经常务委员会协商讨论,从今年6月1日起试行,在试行中有什么意见,大家可提出意见和建议,便于充实完善。
联系电话:0531-82629769 E-mail:Se0531@163.com
山东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富硒农产品专业委员会
2017-5-25 |